Bullivant Houser Bailey PC 能够为亚洲的并在美国及国外运营的企业的商业需要提供服务。我们为总部设在日本和设在中国的包括半导体、软件及食品行业在内的公司提供顾问。我们拥有日语、中文流利的律师,他们熟悉亚洲客户的商业惯例、法律及文化习惯。
此外,作为跨国律协,一个由独立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跨国协会的成员,我们有能力从位于100多个全球商业中心地区的顶尖律师事务所获得快速而可靠的专家意见,从而独特地服务于所有国际客户,这些律师事务所来自:
我们还与中国战略伙伴联盟,以协助亚洲所属的商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并使其拥有其他的商业机会。我们的中国战略伙伴是被广泛认同为中国最大最顶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及香港等地均设有办事处。
代表性案件
- 为日本房地产公司办理信托义务违约案
- 为日本投资商办理商业欺诈及违反信托义务索赔
- 反复胁迫人身伤害索赔抗辩
- 美国资本市场上市
中国联系人:
Scott E. Bartel
Daniel B. Eng
John P. Yung (容伯诚)